当前,受连续晴热高温影响,森林火灾风险极高,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邻水县实际,特发布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2024年8月29日18时起至2024年9月20日24时止(暂定,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解除)。
二、封山区域
鼎屏镇 | 石坝村13组;东至产业大道、南至新安村6组、西至翠柏村9组、北至邻煤路;姚家村;牌坊村11、13、19、21-22组 |
城南镇 | 西天村1-5组;四合村1、2、3、4、7组;后山村1-5组;走马村1-4组;云顶村6、9组;新安村4组;芭蕉村1组;花石村2、3组;磬明村4-7组 |
城北镇 | 罗锅铺村1-11组;翠柏村1-12组;马林村1-9组;关门石村1-12组;秀峰村1-4组;明新村1-8组;大堰村1-6组;金垭村1-6组;金钟村1-6组 |
观音桥镇 | 六合寨村3-6组;香炉山村4-9组;樱花岭村4、6、7组;汤巴丘村1-7组;二洞桥村3、4组 |
柑子镇 | 全域 |
太和镇 | 普新社区1组;高家庙村6-8组;秧田沟村1-2组;刘家庵村1-4组;葫芦坝村1-3组;天坡村1-8组;金盘村1-5组 |
牟家镇 | 向阳村6-10组;金凤村1-7组;银丰村1、3组;联合村4、5、8-11组;龙须沟村1-6组 |
合流镇 | 中心村5-10组;绿化村1-5组;灯盏村1-8组;后坝村3组;磺厂村1-7组 |
椿木镇 | 同乐村5、7、10组;田家村;椿木坪村 |
坛同镇 | 滩口村3-4、7-9组;罗家庙村3、9-10组;硫磺沟村2、4、7组;百灵庙村4-6组;镰刀湾村1-7组;天才门村4-8组;新拱桥村2、6组;蓼叶寺村;方井村;九峰村;红星村;金坪村;华蓥村 |
高滩镇 | 桂花村6-9组集体林 |
两河镇 | 合堂村8、9组及村集体林;大滩村7组及村集体林;大桥村2组及村集体林 |
袁市镇 | 中房村;太阳红村;光华村;卧龙坡村 |
九龙镇 | 风垭社区3、6组;杨柳沟村4、7组 |
御临镇 | 石龙村3、4组;文武村6组;礞石村1组;茅白村2组 |
黎家镇 | 光华顶村4组、5组;搭界寺村1-4组 |
丰禾镇 | 凉山村1-7组;让水湖社区1-5组、11组;关口村1-8组;丰光村1、5组;先进村7组;五华山村1-7组;泥汉坪村9-14组 |
复盛镇 | 青林村1-6组;莲花村1-7组 |
八耳镇 | 野鸡口村2组;东方红村1-6组;河堰口村1-2、4-7组;插檐洞村3-6组;瓦垭口村7-9组 |
石滓镇 | 中城寨村;朱家寨村;六角村;长龙村;铁水河村 |
兴仁镇 | 马峰村1-5组;岗家村5组;银燕村7-9组;明星村5组;丰隆村4、6-10组;南坝社区1、4-5、8组 |
王家镇 | 双龙村1-2、6组;会龙村7-8组 |
三古镇 | 草子村8组;双丰村5-6、10组;白水村1、5组 |
石永镇 | 古路社区13-16组;黄园村1、11-12组;万秀桥村1、16组 |
国有林场 | 全域 |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和网格化巡查制度,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
报警电话:邻水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12119,邻水县林业局0826-3224119。
邻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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