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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滩山水林田湖草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信息来源:邻水县高滩新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0/4/21

邻水县高滩镇山水林田湖草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邻水县高滩镇山水林田湖草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邻发改〔2019〕10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均为邻水县高滩新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上级补助资金,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广安高滩园区规划范围内。

2.2建设规模:邻水县高滩镇山水林田湖草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占地面积约36亩, 其中潜流湿地工程:潜流湿地占地:潜流湿地区占地30亩,规划建设6座集水池,配套设置引水管道20m,集水渠500m,栽植水生植物3600㎡;稳定塘工程:稳定塘占地约6亩,规划建设涌泉座,集水1座,引排水管道48m,栽植水生植物4000㎡。

2.3计划工期:1年。

2.4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范围内的施工监理招标。

2.5项目数量:1个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具有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及企业为拟配备人员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和社保卡原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固定价

人民币9万元。

5.定标原则

1.由投标单位进行报名,在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中以固定价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公开抽签:抽签个数由参与抽签活动人数而定,抽签活动的具体流程是:

①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按照其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公开抽签的顺序(所抽中签号为本次固定价抽签号码),由投标人公开抽签,并签字确认;

 ②确定本次抽签中标号号码。由行政主管部门代表任意抓取一个签号,如签号为5号,则本次招标中标号为5号。抽中5号签号者则为中标者。

3.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业主将没收中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选人资格,其中标资格依次顺延直至确定中标单位,但中标价格按照***名的报价实施。

6.现场管理

中选人至少派驻一名总监和一名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7.报名时间及所需资料

7.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请于2020 年4月21日起至2020年4月23日10时00分截止之日前到广安川渝合作高滩园区一楼(邻水县高滩新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826-8335816   13882666394,开标时间为4月23日11时00分。

7.2 报名时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件复印件、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盖鲜章。

7.3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资料费300元(概不退还)。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圆整(小写:2000 元),投标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23日10时00分。开户名称:邻水县高滩新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四川邻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6960120000053063 ,在备注栏中须注明:邻水县高滩镇河道边坡整治绿化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9.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提交

9.1投标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2.资质证件复印件(盖鲜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名,需提供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4.拟任项目总监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开标前提供相关审核材料的原件时需另提交贰份同内容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拟任项目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拟配备监理工程师(2人及以上)的监理工程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 以及企业为拟任项目总监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和配备监理工程师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和社保卡原件。

9.2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由投标公司自行负责设计,相关投标资料单独提交。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4逾期或者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确定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将履约保证金汇款到邻水县高滩新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账户上。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为现金占 100%。

11.监理费用支付方式

12.1支付方式:工程完成50%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0%.

13.2其余工程监理费在审计完成并移交城建档案资料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7%。另3%作工程质保金,施工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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