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邻水县鼎屏镇纪委 关于选用鼎屏镇片区纪检监督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共邻水县鼎屏镇纪委 时间:2021/12/9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网络,切实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根据中共邻水县纪委《关于加强和规范镇片区纪检监督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片区纪检监督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岗位简介
镇片区纪检监督员是在镇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配合镇纪委参与受理举报、处置线索、查办案件的辅助性工作,不从事村(社区)具体工作,协助镇纪委对村(社区)有关事项进行“再监督”,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工程项目实施、矛盾纠纷调处、初信初访办理“四个全程参与”,主要履行巡访、监督、检查、宣传教育等职责。
二、选用名额
择优选用6名。
三、选用条件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原则上在鼎屏镇辖区内的常住村(居)民;
2.原则上新选用人员年龄不超过40 周岁,续选用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计算截止日期 2021 年12月31日。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4.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群众公认、责任心强、尽职尽责;
5. 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能为维护村(社区)集体和村(居)民合法利益,有一定的沟通协调、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智能手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的村(社区)常职干部;
2.受到过纪律或法律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 12月9日(08时30分)——12月15日(18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中共邻水县鼎屏镇纪委(506室)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北段115号。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符合选用条件人员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一寸红底照片,自行前往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同时如实、准确、逐项填写报名表(附件1)。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选用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选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费用
本次选用,免收报名费。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比50%。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比50%,折合后总成绩100分。经笔试、面试后,最终按折合后总成绩计算排名。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笔试内容主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组织工作由鼎屏镇党委统筹组织,鼎屏镇纪委协同配合。鼎屏镇纪委将采用电话的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并将准考证发放给人员。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用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中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鼎屏镇纪委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测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处理问题的思路等。
六、政审(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拟选用人员,鼎屏镇纪委将采取实地走访调研谈话、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相关部门联合审查等方式对拟选用人选进行政审(考察)。如有政审不合格人员,以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替补后进行体检。
七、体检
拟选用人员由鼎屏镇纪委组织体检,体检中发现存在重大疾病的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履职的疾病的,不得选用。
八、公示
拟选用人员将在鼎屏镇人民政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九、选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镇党委会研究确定,由所在责任片区的村(社区)联合选用。实行回避原则,选用人员不得在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担任村(社区)干部的村(社区)任职。原则上2年为一个选用期,每年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担任,不得连续选用同一责任片区的纪检监督员超过2个选用期。优秀片区纪检监督员,纳入村(社区)“常职”干部后备人才库。
十、待遇保障
镇片区纪检监督员实行误工补贴,基本补贴执行标准2000元/月/人,根据履职情况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励标准5000元/年/人,按年度考核结果和实际任职时间计发绩效报酬;购买人身意外险,不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一、未尽事宜,由鼎屏镇纪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182651008(孔先生)、13982688597(钟先生)
监督电话:0826-3220090
附件:1.邻水县鼎屏镇公开选用片区纪检监督员报名表
中共邻水县鼎屏镇纪委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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