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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西春城部分剩余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第二次) 电子竞价公告

信息来源:邻水国资集团 时间:2023/5/30

邻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将对邻西春城部分剩余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第二次)进行公开电子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邻水交易国资租字〔2023〕04号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竞价时间、起始价及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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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标的展示时间:请竞租人于本次竞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6 月 11 日前自行踏勘,公开竞租时如无踏勘现场视为已踏勘,踏勘费用和现场踏勘产生的所有事情均由竞租申请人自行承担。

2、标的物租赁年限为5年。租金年递增要求:次年起每年按5%同比递增。

3、所有竞租标的物均为现状出租(如:标的物需砌墙,其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招租标的物的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

4、本次招租不允许竞租人之间进行联合竞租。

5、租赁期内,因国家政策改变、政府总体规划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终止,承租方须无条件交回该租赁资产。

6、未尽事宜由邻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交易方式:公开电子竞价。

四、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竞价人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

签订合同前业主单位须对竞得人提供上述申请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核,若资质条件不符合,对该竞价人该次竞价行为作无效处理,并对该竞价人作出没收竞价保证金处罚,同时竞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成交方式:

(一)满足本次竞价文件要求的相关条件且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竞得人 (网上竞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不得撤回)。

(二)每个项目编号的竞价标的物符合竞租条件的竞价人保证金缴纳人数达到2人及2人以上的方可进入竞价程序,否则本标的物竞价终止。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展示,由竞价人自行前往查勘,资产详情及展示地点见第三章。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826)3376932;梅女士,(0826)3786222。

七、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 5 月 30 日至2023年 6 月 9日 15 :00 。                                             

(二)竞价人登陆“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guang-an.gov.cn)进入“投标登录”模块。竞价人在竞价前请仔细阅读“广安新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V1.0(1)”,按照手册步骤进行相关业务(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

(三)竞价人需先注册后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时间截止日前缴纳竞价保证金(报名后,在“保证金支付”查看报名相应标的物的虚拟子账号,竞价人将保证金转入至对应标的物的虚拟子账号即可,汇款用途须注明“国有产权竞价保证金”)。

(四)每宗标的物每次交易均产生新的虚拟子账号,以下几种情况将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1.一笔竞价保证金分多次缴纳;

2.缴纳的保证金金额超过或少于规定金额;

3.漏交或误交;

4.缴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晚于报名截止时间;

5.法人(自然人)保证金没有通过基本(本人)账户缴纳;

6.缴纳的保证金与对应标的物虚拟子账号不一致。

八、联系方式及其它:

邻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女士     梅女士                        

联系电话:(0826)3376932  3786222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26)3215660              

竞价平台技术咨询:0826-2390196。


邻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2023年5月


竞价须知

本次竞价遵循《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规及通行惯例。竞租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招租须知,并以此对本竞租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一、招租文件:本次出租人为邻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本次竞租活动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承办。

二、参与本次竞价活动,应当遵守本竞价须知。

三、竞价人须按竞价相关规定进行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分标的物缴纳)。

竞价人可对成功报名和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标的物进行竞价。

未成交竞价人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业主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后无息退还。

四、本次竞价标的物清单中所有标的物按现状竞价,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介绍和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价人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地点了解竞价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有权查验竞价标的物和查阅有关标的物资料,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竞价人已对标的物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并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竞价人应当保证参加竞价活动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经查证属实,竞价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所有竞租标的物均为现状出租(如:标的物需砌墙,其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招租标的物的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

竞租人交清成交价款、凭县交易中心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县国资办(国资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租赁未到期的标的物暂不移交,待标的物租赁期满后再与竞租人办理移交手续。

五、本次竞价标的物清单中的标的物竞价成交后,由竞得人自主办理相关证照,办理相关证照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由业主单位、竞得人双方依法缴纳。

六、电子竞价注意事项:

(一)竞价人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可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广安新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V1.0(1)”中查看(须使用IE浏览器的兼容模式方能正常使用系统)。

(二)竞价人须在网上同意《电子竞买承诺书》、《电子竞价申请书》方可进行报名。

(三)竞价人在本项目《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内自行选择网络终端,登陆“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广安市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指令一经报出,不得修改,不得撤回。

(四)电子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租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所有标的物(每个门市及库房)每次加价不得低于人民币500元整,增加幅度可按此价的整倍数增加。

(五)所有报价均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电子竞价系统中即时显示,最高报价的结果以电子竞价系统记录数据为准。电子竞价系统竞价倒计时结束后,本次竞价活动结束。(说明:所有标的竞价时间为10分钟,在竞价时间截止后,系统会转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规则为60秒/次,即每次报价后,自动延时60秒,如在60秒内无新报价,则出价最高并达到或高出起挂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六)竞价成交后,根据电子竞价系统确定的竞价结果,出具《竞租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2023年 6 月 20 日前)到邻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并在15日交清所有成交价和签订租赁合同。

(七)竞租成功后,竞得人将***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15日内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邻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四川邻水农商银行;账号:8816 0120 0151 6286 2),竞租成功后竞租人必须在竞租成交之日起15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第1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时间内未交清成交价款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竞价人务必注意电子竞价系统登陆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竞价人亲自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价人承担。

七、出现以下情形时,本次竞价终止:

(一)符合竞租条件的竞价人保证金缴纳不足两家的;

(二)报名且缴纳保证金的竞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时间段内均未报价的。

八、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租赁合同要求向业主单位缴纳。

九、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必须按业主单位的要求全额缴纳成交价款。

十、竞价人有如下行为时,其竞价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价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竞价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导致竞价无效的;

(三)竞价人被电子竞价系统确定为竞得人后,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的;

(四)竞价人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的;

(五)竞价人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交易合同》的;

(六)竞价人被确认为竞得人后,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七)以其他行为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的。

十一、对本次竞价活动的异议处理由组织竞价活动承办单位负责处理,涉及平台安全性、可靠性由交易中心负责处理,涉及违法违规的可向相关部门反映。

十二、由竞得人、业主单位双方在约定时间内移交标的物。

十三、本次竞价标的物成交价款所涉及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十四、本次交易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十五、未尽事宜由县国资办负责解释。

标的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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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文件格式

一、电子竞价申请书(样本)

一、电子竞价申请书(样本).doc

二、国有产权成交确认书(样本)

二、成交确认书(样本).doc

三、成交结果公告

三、成交结果公告666.doc

四、合同(范本)

四、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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